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始建于1964年。2002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原龙口市精神病防治院和黄山馆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合署办公,更名为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医院位于龙口市黄山馆镇政府驻地,同时承担全市精神疾病的诊疗服务及黄山馆镇辖区内百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诊疗服务工作。设有精神科、心理科、外科、内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检验科、影像科、药剂科等临床及医技科室。拥有CR,多普勒彩超,经颅磁刺激治疗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彩色超声等大型医疗急救设备。
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成立时的定位是以精神科为特色的综合医院,主要承担黄山馆镇辖区内群众的预防保健及医疗工作,同时也承担着全市精神疾病的诊疗工作,但精神科的业务发展一直很缓慢,没有形成专科特色和专科优势。尤其在上世纪90年代医院因为种种原因把精神科业务承包给个人,其余人员下放个人开诊所,造成医院人心涣散,整体没有了管理,医院处于崩溃边缘。2002年医院整体收归于市卫生局管理,市精神病防治院与黄山馆镇卫生院整合成立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整合后医院以承担全市的精神疾病诊疗服务为主,同时承担黄山馆镇群众的疾病预防及医疗服务工作,当时设定床位25张,住院病人10到20名左右,医院的业务发展及各项培训、考核制度都没有完善,专科特色及专科优势一直没有发扬出来。
烟台市蓬莱区心理康复医院作为县级精神专科医院,是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普及的主要单位,作为全区唯一一所公立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全区精神障碍的监测、防治与咨询,及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护理、康复和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医生的培训、指导工作。有效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招远市东晟康复医院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初山东路75号,法定代表人为李进东。经营范围包括康复科、针灸推拿理疗科、医养科、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药剂科、中西医结合科、治未病科、老年科。
栖霞市心理康复院是一所二级精神专科医院,负责精神病的诊疗与护理,开展精神病社会防治,负责心理卫生咨询,负责相关医疗人员培,是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合作医院、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合作医院,担负着全市人民精神、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
栖霞市心理康复医院始建于1979年,原为栖霞县人民医院松山分院精神科,1985年独立成院更名为栖霞县精神病防治院,1992搬迁至翠屏街道小雾滋夼村驻地,1996年随着撤县设市更名为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2021年4月更名为栖霞市心理康复医院(挂栖霞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为市卫生健康局所属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1年7月搬迁至投资3000余万元的新院区。新院区位于迎宾路1868号,门诊住院综合楼、康复楼、办公楼建筑总面积达8000㎡,开放床位220张。2022年1月成为烟台市首家通过二级精神专科评审的县级医院。经过40多年的发展,医院在不断巩固传统精神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基础上,狠抓专科特色建设,特别是在抑郁症、精神分裂症、更年期综合症、心理康复、心理咨询等领域近几年有了较大突破。栖霞心理康复医院聚焦精神障碍特困人员这一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探索实践“医、康、护、养”新模式,努力打造精神障碍特困人员供养爱心之家,真正让政策落实更有温度,让精神障碍特困人员生活的更有尊严。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是一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的三级公立医院,审批机关为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2/6/28-至-2029/3/19。
经营范围:精神康复科,心理医疗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内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内科、外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养老服务,一、二类医疗器械、健身器材、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基因检测服务、保洁服务,家政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